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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科委关于印发《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的通知(一)

作者: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科委更新时间:2015-01-29 10:59:21浏览次数: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计经委)、经贸委(经委)、科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从长期供需预测看,供需矛盾仍很突出,从消耗能源产生“温室效应”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现实,我国亦面临环境问题的新挑战。因此,促进能源的合理和有效利用,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是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要求,节约能源对保证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推进技术进步、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起着重要的作用,也是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重要途径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要措施。
  为了引导各行各业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增长方式的转变,特发布《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本大纲以2000年前推行的节能技术和工艺设备为主,相应考虑中长期的节能技术。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大纲的基本原则研究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本大纲为指导,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1996年5月13日


  前 言
  能源、人口、环境问题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挑战,也是我国面临的重大课题。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审视,必须处理好经济建设、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关系。为实现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所确定的主要奋斗目标,关键是实现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其中之一就是要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经济工作的中心。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的企业经营机制,应当贯彻“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

  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从长期供需预测看,供需矛盾仍很突出,从消耗能源产生“温室效应”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现实,我国更面临环境问题的新挑战。因此,促进能源的合理和有效利用,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将以8%左右的速度稳定增长,而能源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其需求量也将随之增长。“九五”期间如果不考虑节能因素,按1995年的产值能耗水平测算,到2000年能源需求量约19亿吨标准煤,届时可供能源总量最多只有15吨标准煤左右,供需缺口达4亿吨,为保证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必须高度重视节能工作,促进能源的合理和有效利用,争取“九五”期间累计实现3.4亿吨标准煤的环比节能量,其中措施节能量约1亿吨标准煤。

  依靠技术进步来降低能源消耗是措施节能的根本途径,1984年由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科委组织制订了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十多年来,我国节能工作围绕提高用热和用电效率为重点,发布实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提高工业锅炉和窑炉效率、余热回收利用,推广省能设备,节能建筑等技术政策要点,改造各种耗能工艺设备,对冶金、化工、建材、能源等耗能行业加速节能示范项目安排和推广,以及加强科学管理,制订条例法规,建立节能体系,取得了很大成绩。1980年以来,2/3的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能耗都有所下降,直接节能量1亿多吨标准煤。如吨钢综合能耗从1980年的2.04吨标准煤降至1994年1.519吨标准煤,下降了25%;小型合成氨综合能耗由每吨3021千克标准煤降到2089千克标准煤,下降了30%。能源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单位产值能耗逐年下降。每万元国民生产总值能耗由1980年的7.64吨标准煤降到1995年的3.94吨,下降了48%。

  尽管节能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能源利用效率低,能源经济效益差,能源利用系统的技术和管理落后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如1994年火电单机在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仅占火电机组的25%,热电仅占11%;大、中型水泥厂(先进工艺)产量仅占6%;氮肥行业大、中型厂合成氨产量只占41%左右;2吨/时~4吨/时的锅炉占工业锅炉总容量的40%以上,显然比国外先进国家规模经济效益差。很多产品的单位能耗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如钢铁、发电、建材、化工等行业的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高出20%~80%,有很大的节能潜力。

  因此,在新形势下总结前十几年来我国在推进节能工作的经验和教训,配合即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贯彻实施,补充节能新技术,修订、完善节能技术政策大纲,使其指导我国的节能技术进步,集中改变目前的主要耗能工艺和装备技术面貌,合理引导资金投向,是实现“九五”节能目标的重要保证。

  本大纲所考虑的节能技术方向是长远与近期相结合,以近期2000年前推行的节能技术和工艺设备为主,相应考虑中长期的节能技术作为技术储备。大纲以我国目前的产业技术政策为依据,补充细化节能领域的技术内容,阐明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内节能技术应达到的目标、水平和途径。推广十多年节能工作中证明技术成熟、效益好、见效快的节能技术;限制和淘汰效益低、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推广适合我国国情的国外先进技术。本大纲的目的是进一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促进我国经济逐步向资源节约型和集约经营型方向转变,为各部门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节能规划提供依据,指导各行业、各地区的节能基建、技改和科研工作。

  目 录
  一、实现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
  二、加速工业窑炉、锅炉及其他用能设备的更新改造
  三、提高供热效率
  四、工业窑炉余热能利用
  五、回收工业生产中的放散可燃气体
  六、新能源和能源替代技术
  七、开发推广节能新材料
  八、加强能源计量、控制、监督和能源科学管理
  九、建立省能型综合运输体系
  9.1铁路运输
  9.2公路、水路运输
  十、重视建筑节能

  十一、加强城乡民用能源管理
  11.1城市用能及市政公用节能
  11.2重视农村能源建设和节约用能

  十二、主要耗能行业工艺节能
  12.1电力工业
  12.2钢铁工业
  12.3有色金属工业
  12.4建筑材料工业
  12.5化学工业
  12.6煤炭工业
  12.7石油天然气工业
  12.7.1陆上石油天然气工业 
  12.7.2海洋石油天然气工业
  12.8石油化学工业
  12.9机电工业
  12.10轻工业
  12.11纺织工业
  12.12农村生产用能

节能技术政策大纲

  一、实现能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
  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包括面很广,涉及调整产业结构、行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合理组织生产,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原材料,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以及能源开发、运输、贮存、加工、转换、燃料替代等,目的是达到能源利用的最佳整体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向节能型发展。
  1.1调整工业布局,合理组织生产,实现有效利用能源资源。有条件的矿区发展煤电联营、煤化工以及煤炭建材联营等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的能源产业。高耗能工业布局应靠近能源产地,水电站附近配置高耗电工业。逐步实现电镀、铸、锻、热处理以及制氧等专业化生产。
  1.2调整高耗能产品生产结构和用能品种结构,实现规模化生产。提高废钢利用率、降低铁钢比、提高材钢比、提高机焦比重;发展节能型墙体材料、降低粘土砖比重;调整化肥氮、磷、钾比重,发展精细化工;增加煤炭洗选比重,合理调整焦煤、动力煤的生产比重;增加轻、重柴油及船用内燃机油比重;提高煤炭转换二次能源的比重和高耗能原材料的替代率。
  1.3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就地就近利用热值在12560千焦/千克以下矿物燃料。如褐料、中煤、煤泥和煤矸石的就地利用。
  热值低于4200千焦/千克的煤矸石用于发展矸石砖和石煤砖,或用作水泥厂的燃料和配料、混凝土骨料和砌块材料,10500千焦/千克以上的煤矸石用作低热值工业锅炉燃料,开发推广燃烧煤矸石的流化床技术。
  1.4煤矿附近低热值燃料应优先就地就近用于工业锅炉。有条件的矿区,可利用矸石建设坑口矸石电站或热电站。靠近煤矿、电厂的砖瓦厂,发展煤矸石砖、粉煤灰砖生产,禁止新建、扩建侵占耕地的实心粘土砖厂。
  1.5搞好油页岩和石煤的综合利用。含油量较高的油页岩用于生产页岩油,含油量较低的用作动力燃料及综合利用。石煤主要就地就近做燃料和生产建筑材料,并开发石煤综合利用技术。
  1.6积极开发褐煤的利用技术途径。积极发展褐煤煤电联营,采用改良温克勒气化技术,建立褐煤气化示范厂,生产甲醇、合成氨等化工产品,开发褐煤提干、快速热解工艺,生产铁合金焦及褐煤直接液化和不加粘结剂成型技术。
  1.7炼焦工业应根据焦炭用途,分别生产冶金焦、铸造焦、气化焦等品种。限制土焦生产。炼焦入炉煤灰分、硫分、水分要求分别稳定在12%、1%、7%以下。
  1.8扩大原煤入洗量,提高洗选煤比重,做好分品种用途供应。保护焦煤资源,严禁将主焦煤做动力煤使用。供应民用、化工和冶金喷吹优质无烟煤,高炉喷吹煤灰分应在14%以下。
  1.9工业用矿山原料实行精料方针。钢铁、有色冶炼和化工非金属原料,均要求原矿精选加工。合理提高矿产品位,稳定精矿成分,降低精矿水分以及降低采矿损失率和贫化率,提高工业辅料质量。
  1.10加强废旧物资的再生利用,扩大废旧物资加工能力。大力回收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碎玻璃、废纸等。
  1.11综合利用钢铁渣、蔗渣、造纸废液、粉煤灰等工业废料。
  1.12在制定能源投资计划时,根据开发与节约并举的能源方针,对能源开发与能源节约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的比较,论证,择优决定投资项目。对国家公布淘汰的耗能产品,严禁生产和使用。
  1.13民用能源优质化。城市发展煤气、天然气、液化气供炊事。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包括生活用热水)、集中供冷。尽量满足居民对电力需求的增长要求。

  二、加速工业窑炉、锅炉及其他用能设备的更新改造
  90年代初,全国已有40多万台工业锅炉,平均容量2吨/时,平均热效率60%~70%,年耗煤约3亿吨。据12个部门统计,有工业窑炉6.1万台,年耗煤1.5亿吨;约有6000台煤气发生炉,年耗煤约5000多万吨。全国有风机、水泵近4000万台、8500万千瓦,农村排灌机械1000万马力,压缩机100万台,电力变压器8.4亿千伏安,中小电机3.5亿千瓦,工业电炉70万台,电焊机100万台,气体分离设备6000套及内燃机、拖拉机、汽车等基础用能设备,其中有许多是六七十年代的产品,甚至有50年代的产品,能源消耗大、效率低。目前,用能设备消耗电力约占全国发电的60%~80%,耗煤约占全国煤炭产量的50%,消耗汽油占产量的55%~60%,柴油占40%以上。
  2.1更新改造工业窑炉。提高冶金、机械、石油化工等行业的加热炉、均热炉、锻造炉、热处理炉以及烧成、烘烤、干燥炉等设备的热效率。新建工业窑炉应向连续化、大型化、自动化方向发展。开发推广全纤维结构工业炉。
  2.2更新改造换热设备。研究高效、长寿的换热设备,替代低效换热设备。如推广板式换热器、螺旋管式换热器、螺纹板式换热器以及开发喷流换热器、陶瓷换热器、流化床换热器等高温换热器,推广采用热管、热泵等低温换热器,研制中、低温余热发电设备。
  2.3采用高效加热新技术,如远红外、等离子、感应加热等技术。
  2.4加速高效省能型机电产品的开发和生产,更新替代现有高耗低效的工业锅炉、风机、水泵、工业电炉、中小型电机、配电变压器、压缩机、电焊机等机电产品。
  2.5新建工业炉窑,采用新型隔热、保温材料,燃煤炉的热耗必须达到国内一等炉水平,燃气和特殊用油加热炉热耗应达到特等炉水平。
  2.6严格限制耗能高、技术落后的设备和工艺的生产和建设。如小高炉、土烧结、小转炉、小电炉、小轧机、凝汽式小火电、土焦炉、土炼油、土立窑、小玻璃熔炉、小电石、小有色金属冶炼、石墨阳极电解等。
  2.7逐步淘汰或改造现有技术落后的高耗能设备,重点是电力的中、低压火力发电机组;冶金的化铁炼钢、平炉炼钢、低功率电弧炉;有色金属铜、铅、锌烧结和敞开式鼓风炉和电炉熔炼;生产水泥的湿法窑、干法中空回转窑、立波尔窑,玻璃行业50万重量箱以下小玻璃,砖瓦行业的土砖窑、马蹄窑,建筑陶瓷行业的倒焰窑、推板窑和多孔窑;化工行业的两效蒸发工艺装置,石墨电极电解槽及敞烧式电石炉;日用玻璃行业的室式和链板式退火窑等。
  2.8加速工业锅炉改造。凡不符合《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规定的锅炉,均应进行改造。凡已确定集中供热区域内的老旧式低效锅炉,不再进行单台改造。
  2.9推广先进的燃烧装置,发展粉煤旋风燃烧装置。推广锅炉分层燃烧技术。1000℃以上高温热气、烧油炉,采用预热式烧嘴、高速烧嘴、全热风油嘴及辐射杯烧嘴。开发脉冲式燃烧、触媒燃烧及超声波雾化油烧嘴等新型燃烧装置。
  2.10开发推广节能电力电子技术。如风机、泵类的调速控制,电车、电力机车交流变频调速、斩波调速,新型变流设备、逆变电焊机等。淘汰落后的变流机组、旋转励磁机、电阻调速装置。
  2.11改进电解和电镀电源。合理调整和改造铝电解、电镀电源及其整流装置的调压方式和范围。推广变压器、调压器、整流器“三合一”式整流装置。推广脉冲电源电镀,淘汰直流电源电镀。
  2.12推广低压电器节能技术。严格执行交流接触器节电器及其应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8871-88),加强交流接触器节电产品管理。淘汰RTO系列熔断器、JR6、JR16系列热继电器及XDZ等系列信号灯。
  2.13严格执行家用冰箱等九类家电产品耗限定值国家标准(GB12021.1-9-89),禁止能耗高的家用电器的生产。大力发展电力电子技术、模糊逻辑控制技术在家电产品中的应用。逐步淘汰氟立昂制冷机。
  2.14推广节能型电光源。如高效节能灯及灯具等,逐步淘汰白炽灯泡。

  三、提高供热效率
  到2000年实现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25%~30%,重点城市达到45%~50%,管网热损失降至5%,区域锅炉房运行热效率从90年代初的50%~60%提高到75%~80%。
  3.1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供热,合理选择集中供热方式,取代分散、小型工业锅炉供热,提高热电比重。单台容量20吨/时以上供热锅炉,热负荷年利用4000小时以上者应积极进行热电联产改造。在负荷不低于70%的前提下,保证机组稳定经济运行,优先采用背压式或抽汽背压式机组。积极发展城市热水供应和集中供冷,扩大夏季热负荷和发展夏季热制冷技术。
  3.2改进热力管网的调节方式,推广平衡阀、自力式流量调节阀、变速泵、计算机等调节、控制设备,逐步实现管网调度、运行、调节的自动监控。
  3.3降低供热管网热损失,使管网热损失降至5%以下,管网总泄漏率控制在千分之二以下。使用新型保温材料,对供热管道、法兰、阀门及附件按国家有关标准采取保温措施。尽量采用成熟的直埋预制保温管,研制耐高温复合材料保温管。加强疏水器、热力阀门等维护管理。
  3.4提高用热设备热效率和供热系统的热效率,改造落后的用热工艺设备。大量用汽的工矿企业(如造纸、制糖、印染、食品等),在动力供应方面,宜采用“以热定电、热电结合”的方式,实现蒸汽热能梯级利用,对热负荷波动大的供热系统,推广使用蓄热器。
  3.5炉窑应配备完善的热工计量仪表,加强温度、压力、流量等计量、测试和记录。每座用能设备应配备温度、压力、流量等计量装置及分段调节与控制装置,配有换热设备的炉窑,仪表等计量设施应与换热设备同时投入使用。
  3.6工业锅炉设备应严格执行《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3486-83)标准中要达到的空气系数、排渣含碳量、热效率,以及排烟温度等有关标准。
  3.7推广动力配煤与民用型煤,发展工业型煤技术。

  四、工业窑炉余热余能利用
  1990年我国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石化、轻纺、机械等主要耗能工业,余热利用率为2.64%,到2000年余热利用率应达到4%~5%。工业窑炉热效率要求应在1990年基础上提高10%~20%。
  4.1改造工业窑炉,提高窑炉的热效率,首先应减少余热排空。同时,提高隔热、绝热、保温性能,防止泄漏,减少散热面积,提高余热资源利用的质和量。
  4.2工业窑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原则是首先自身充分利用于预热空气、燃料及物料,自身无法回收才用于炉外热回收设施。
  4.3工艺余能余热回收利用原则是“梯级利用,高质高用”。优先把高品位余能余热用于作功或发电,如用于燃气轮机、驱动鼓风机、压缩机及发电等,低温余热用于空调、采暖或生活用热。
  4.4回收各种窑炉烟气余热,制定窑炉的烟气分类排放温度标准。根据不同行业窑炉余热情况,采用加装预热器换热器,配制余热锅炉或发电设备。提高燃料热利用系数,减少窑炉排烟余热,采用绝热良好的热回收管路,最大限度地回收余热。加热炉炉底采用汽化冷却时,在经济、安全条件下,应提高蒸汽压力,纳入蒸汽动力管网。
  4.5工业窑炉余热余能利用评价应执行《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3486-83)的标准。
  4.6应充分利用工业废渣和产品固体显热。如炼焦行业有条件的应推广干熄焦,开发压力熄焦,金属冶炼采用泡渣水供暖,开发高温渣显热发电等技术回收余热。
  4.7连续性生产的烧油及煤气的大、中型工业窑炉,其热回收率不低于40%。炉温700℃以下的工业炉(如热处理炉),采用强制循环或高速、高动量燃烧器,加强对流传热。中、低温工业炉应尽量采用烟气炉外循环等方法。
  4.8加强余热回收设备的生产管理。加强余热回收设备产品的规范化、系列化和新产品开发研究。

  五、回收工业生产中的放散可燃气体
  我国每年排放大量工业煤气、煤矿瓦斯、油田伴生气等可燃气体。据冶金、化工等工业部门调查,可燃气放散量1990年估计在800万吨标准煤左右。到2000年,要求冶金重点企业高炉煤气和焦炉煤气排放损失率分别达到4%和1%以下,吨钢转炉煤气回收量达到70立方米以上。煤矿瓦斯平均抽放回收率达到50%以上,各种化工重点企业可燃气体和炼厂气应达到基本全部回收。
  5.1新建转炉必须具备煤气回收系统,15吨以上转炉未设煤气回收系统的应予补建。生产碳素锰铁、铬铁铁合金电炉功率在9000千伏安以上的矿热炉,应设置回收煤气设施。研究、开发硅铁炉的煤气回收利用技术。
  5.2有条件的煤矿,矿井瓦斯排放改安全性抽放为生产性回收,用于矿区及就近城镇民用燃料或用作化工产品原料。
  5.3回收工业生产中的可燃气体。改造敞开式电石炉,回收尾气。10000千伏安以上电石炉改造为密闭炉,16500千伏安电石炉采用干法净化、炉尘焚烧新技术。回收炭黑、黄磷、硫酸、合成氨生产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及化学反应热。小合成氨生产中施放气回收优先用于原料。年产5000吨以上的炭黑炉应加装余热发电机组。
  5.4回收炼油厂瓦斯和油田伴生气,用于生产化工产品或用作燃料。
  5.5积极回收铅、锌密闭鼓风炉生产的低热值煤气,用于生产或发电;回收多晶硅工艺流程中放散的氢气,循环用于生产。

  六、新能源和能源替代技术
  “九五”我国将成为石油净进口国,以煤代油符合我国国情,这是为合理利用石油资源和节约能源,使石油更多地作化工原料和增加成品油,保证国民经济发展对石油需求的一项政策。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潮汐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并积极支持科学研究,推进产业化,替代补充常规能源。
  6.1改善和优化能源结构,抓紧烧煤的技术改造,逐步实现煤的清洁燃烧。除工艺、环保及某些特殊需要的必须烧油项目外,不得新上烧油项目。
  6.2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应积极开发利用水煤浆。推广水煤浆用于原设计烧油的工业锅炉、工业窑炉、中小型电站锅炉。发展矿区浮选粉煤和中、高灰分煤泥制浆工艺,供应矿区电站。
  6.3研究煤炭液化新工艺,近期开发煤制燃料甲醇技术,并建立商业性示范工程。
  6.4推广煤制气技术,发展干镏二段炉煤气,加快开发直接利用粉煤的气化技术,使在本世纪末用于生产。研究开发地下煤气化技术。
  6.5研究开发电动汽车和氢能汽车。
  6.6积极开发利用风能。风力发电机组实行大、中、小型并举。在风力资源丰富、临近电网的地区建设联网运行的风力发电场;在海岛建设风力发电和柴油发电或太阳能光伏发电联合运行的供电系统;研制高效风力提水机具和大型风助航船。逐步形成风力机产业。
  6.7大力开展太阳能利用。太阳能热利用主要是扩大高效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农用温室、被动式太阳房、太阳能干燥器等的商业应用范围,研究开发太阳能高、中温热利用技术;推广使用高效、低成本的中、小型光伏发电系统和太阳能风能互补发电系统。
  6.8大力开发生物质能转化技术。农村及城镇利用工农业有机废水弃物制取沼气等将其转化为清洁方便的优质能源,发展气化(热解气化、厌氧发酵气化)、液化、炭化、致密成型等技术,并开展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价值。
  6.9加强地热资源的勘探,扩大地热资源的利用范围,如发电、采暖、种植、养殖、医疗和旅游等,按地热水温度梯级应用,做到一水多用。开发高效地热发电技术。
  6.10开发利用潮汐能的高效水轮机和潮汐电站设计与建筑技术。近期发展竖轴式小型潮汐电站。建设潮汐电站应与垦荒、水产养殖、航运等统筹规划。
  6.11研究、开发低温核供热技术。

  七、开发推广节能新材料
  7.1大力发展推广应用隔热、保温、密封材料,减少用热设备热损失,1250℃以下工业窑炉推广应用高铝纤维、硅酸铝纤维耐火材料,1250~1400℃的工业窑炉逐步推广新型高温氧化铝耐火纤维材料。
  7.2开发与推广新型锅炉水处理材料和除垢、防垢材料。
  7.3发展高温优质耐火材料如冶金和建材行业用高纯镁砂、镁铬质、镁铝质及不定型浇注耐火材料。
  7.4发展建筑物新型保温材料,研制低热辐射系数玻璃覆盖膜。
  7.5加强热力管线的保温,推广岩棉等新型高性能保温材料。
  7.6推广微孔泡沫聚氨酯隔热材料、电陶瓷电热膜等。
  7.7推广红外、远红外加热技术,发展红外、远红外发光材料。
  7.8加强太阳能产业所需特种材料的开发推广应用,如对光热利用透明材料、反射材料、吸收材料和贮热材料等研究和生产;对光电利用的太阳能电池板的研究与开发,应尽快降低成本,提高光电转换效率。
  7.9开发节能原材料的途径,积极研制和推广应用高效的绝缘、减磨、耐磨、润滑、防腐、耐腐材料。
  7.10积极研究、开发超导材料,超导材料应用尽快实现商品化,近期重点用于机电产品。
  7.11发展贮能新材料。
  7.12推进燃料电池、钠硫电池、锂电池等高效电池的开发,并尽快实现工业应用。
  7.13积极发展有利于节能的各种功能材料,如:用于变压器的非晶态合金磁性材料,高温烟气余热回收的耐热合金、高温合金、碳化硅、氮化硅等非金属陶瓷。近期大力推广应用钕铁硼磁性材料。研究开发精细陶瓷材料绝热发动机。
  7.14改进和发展工艺节能的各种催化剂材料和各种添加剂。
  7.15开发膜技术在气体分离、电解、烧碱等诸领域中的应用。

  八、加强能源计量、控制、监督和能源科学管理
  能源利用的计量、控制、监督和科学管理逐步使用现代化方法,是节能技术进步的基础工作,也是实现工艺、设备最佳运行的必要手段。节能科学管理能够经济和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是现代化生产、推进节能水平提高的标志。
  8.1加强对基建和技改项目的节能审查,严格执行计资源?1992?1959号文《关于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的暂行规定》。
  8.2用能设备系统都应配置热能、电能等能源计量和控制仪表。主要耗能工业和装备系统上,应逐步完善计算机和自动监控系统。
  8.3建立健全企业能源消耗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及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应当定期进行能源统计分析和能量平衡测试,企业能源管理逐步实现计算机科学管理。
  8.4开展节能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技术经济评价。制订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统一标准。推广采用寿命周期成本(包括初投资、寿命期内能耗费等)评价节能型设备的制度。
  8.5逐步健全节能效益还贷制度,保证节能技术改造有稳定资金。
  8.6制订余热资源和余热利用标准、工业窑炉余热利用设计规范、各行业窑炉耗能标准、《家用电器产品耗能标准》及《汽车耗能标准》等技术标准。逐步建立各行业能源利用、产品能耗管理制度。
  8.7加强部门和地区之间节能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培育和规范节能技术市场。建立能源效率服务中心,开展多种渠道的技术交流、能源管理人员培训、重点耗能设备和工序操作人员上岗培训、节能产品合作开发、研究和生产。
  8.8建立农村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宣传、交流先进节能管理技术。
  8.9开展全民节能教育,普及节能技术,开展节能效益实例宣传。
  8.10逐步推广综合资源规划方法和需求方管理技术。有效地发掘、合理地利用供需双方的资源,达到资源合理配置的目的。鼓励优先推广综合电力资源规划方法。

  九、建立省能型综合运输体系
  建设好我国铁路、水路(包括海洋和内河)、公路、航空及管道运输的合理运输体系,是一项节约能源的综合性措施,必须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综合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提高综合运输效益和能源利用效益。逐步建立路网计算机优化管理,减少空载、逆向和迂回运输,实现运输现代化科学管理。
  9.1铁路运输
  9.1.1大力推进牵引动力改革,降低牵引动力能耗。大力发展电力牵引,合理发展内燃牵引,加快淘汰蒸汽机车。到本世纪末,我国铁路将基本上实现牵引动力的电气化和内燃化。电力、内燃承担牵引的工作量比重要达到95%以上。
  (1)大力发展电力牵引。今年,在主要繁忙干线、运煤专线、长大坡道和长隧道等线路上优先采用电力牵引。
  (2)蒸汽机车处于淘汰过程之中,应对现有蒸汽机车用好、修好和进行有明显节能效果的局部改造。
  9.1.2采取各种技术手段,提高机车运行效率
  (1)电力牵引应采用先进的供电方式,提高电力机车的功率利用率和牵引变压器的容量利用率,降低变压器和接触网的损耗
  (2)内燃牵引要减少空转油耗的辅机消耗,注意增压器和柴油机的匹配。寒冷地区的内燃段应建立保温库或地面预热装置,以降低冬季内燃机车升温油耗。
  (3)蒸汽机车通过提高蒸汽过热温度、改装矩形通风装置(扁烟筒)、岩棉保温、热管余热利用等技术改造措施,提高热效率。改进蒸汽机车锅炉水处理,推广使用新型软水药剂和高效消沫剂。积极推广机车锅炉自动排污装置等节能措施。
  (4)加强对内燃机车用柴油、润滑油,蒸汽机车用煤的质量检验,确保机车用燃料符合使用标准。
  (5)铁路线路要向重轨和无缝线路发展,要积极创造条件,发展超长无缝线路,减少机车运行能耗
  (6)抓好铁路站场的照明节电改造,完善、提高铁路地面信号的显示能力。
  9.1.3提高、改进国产机车、车辆质量,增加车辆载重,减少自重。
  (1)提高、改进国产内燃、电力机车质量,增加机车品种,针对不同用途使机型标准化、系列化。要加快研制和开发交直交机车传动技术,并达到批量生产。要加速淘汰车型老、能耗高的机型。
  (2)货车继续报废50吨以下杂型车,发展60吨以上大型货车,减轻车辆自重。客货车辆应普遍采用滚动轴承,旧有货车加速改造,安装滚动轴承。要重视机车辆或动车组的流线化,减少空气阻力。
  (3)要重视机车部件的制造质量,加强检修保养,保证机车总体及主要部件效率的发挥。
  9.1.4加强运输组织管理,提高机车操纵水平
  (1)不断改善运输组织工作,合理调配机车,充分利用运输能力,减少欠轴,尽量避免和减少单机开行和信号机外停车。逐步实行长交路,节约使用机车。
  (2)逐步提高货物列车重量,扩大旅客列车编组。大力发展直达运输、集装箱运输。
  (3)大力推行操纵机车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机车操纵水平。
  9.2公路、水路运输
  到2000年,全国交通行业的燃油单耗水平达到世界80年代的先进水平,其中远洋和沿海运输接近或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公路运输百吨公里燃油单耗由1990年的5.09千克降为2000年的4.58千克,海洋运输千吨公里燃油单耗由4.67千克降到4.24千克,内河运输千吨公里燃油单耗由9.04千克降为8.14千克。
  9.2.1公路运输
  (1)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汽车油耗法规,推进国产汽车技术性能和经济性的提高。国产轻型载重汽车百吨公里油耗在2000年前应下降到9.7千克以上,国产大中型载重汽车应分期改为生产柴油车,在“九五”期间柴油车的产量应达到70%以上。 
  重型车应增加以EQ153、奔驰和斯泰尔为主导的产品,加速淘汰黄河、上海等国产旧车型,加强大吨位新车型的开发和生产。
  (2)调整车辆构成,增加柴油车、大吨位车的运输比重。到2000年:
  ①大、中、小吨位车辆数量构成比例提高到3:3:4。按吨位计,大型车应占营运货车的50%左右。
  ②柴油车按车辆保有量计,比重应提高到40%~55%。
  ③大力发展集装箱半挂、分体(全甩挂)运输,甩挂车、半挂车占货车保有量的比重应提高到20%左右。
  (3)改善公路路况,增加高等级和等级公路比重。
  ①到2000年高等级公路(含高速公路)增加到1.85万公里,预计使公路行业综合单耗指标下降3%左右。
  ②按交通量大小进行公路技术改造,逐步提高公路技术等级,增加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比重,减少等外路面比例。
  (4)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组织现代化管理,制定运行油耗规定和载货限额,提高车辆的实载率和能源利用率。
  ①加强公路客、货运站建设,形成合理布局,大、中、小配套的公路客、货运站体系及客、货运信息中心,逐步实现营运管理计算机化,并支持和鼓励发展招标合同运输。
  ②发展共用运力,建立高效、有序和协调发展的运输市场。
  ③制定运输车辆油耗法规和装载限额,对空驶车辆和装载低于限额的车辆加以限制,严禁车辆超载。
  ④继续推广汽车综合节能技术(包括:子午线轮胎、电扇离合器、经济化油器等),大力组织汽车节能新技术和代用燃料的研究。
  9.2.2水路运输
  (1)加速淘汰老旧船,提高船队的整体技术水平。
  ①积极开发和采用节能新船型,大力推广钢制船,淘汰水泥船和木质船,最大限度地降低老旧船和落后机型比重和数量。
  ②加强对新建船舶能耗水平和指标的审批、监督和检查。
  (2)改善船队吨位结构和发展先进的运输方式,提高综合运输效益和能源利用效益。
  ①大力发展大吨位船舶,优化海洋和内河运输船队的吨位结构,提高船舶的平均吨位,在沿海和长江等主要航线建立以大吨位节能型船舶或分节驳顶推船队为主力的水上高效运输通道。
  ②发展海峡、海湾和陆岛客货混装运输及商品车辆集装单元化运输。
  ③沿海加速发展浅吃水肥大型的3.5万吨级的散货船,积极开发和采用5万吨和10万吨级散货船。
  (3)继续推广减速航行技术,主机与增压器优化调整技术,最佳纵倾节能技术,船体防污、除污和船舶营运优化节能技术。

  十、重视建筑节能 
  到2000年,建筑耗能(包括采暖、空调、降温、家用电器、照明、炊事、热水供应等所使用的能源)将增到1.79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能源消费量的13.6%。今后,建筑节能应首先保证和改善建筑质量和室内热环境,实现采暖区冬季室温达到18℃的要求,争取城镇建筑夏季室温低于30℃,与此同时,寒冷地区新建采暖居住建筑要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与80年代初通用住宅设计相比,节能率不低于30%。到2000年要求执行新建采暖公共建筑新节能标准,节能率达到50%。对集中供热的民用建筑,安装热表及有关调节设备,按表计量收费,1998年开始推广,2000年在重点城市成片推广,对现有采暖和空调建筑,有计划地分批进行节能改造。乡村建筑推广节能示范工程。
  10.1重视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执行有关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在保证室内热环境及卫生标准的前提下,做好建筑采暖、空调系统以及采光照明系统节能设计,考虑厨房、沐浴间的通风条件,预留排烟道口,提高建筑物的保温、隔热性能,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能力,确保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达标。
  10.2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大幅度减少使用实心粘土砖,积极采用能耗低的空心粘土砖、空心砌块、粉煤灰制品、加气混凝土。积极开发、利用发泡聚本乙烯、岩棉、玻璃棉、膨胀珍珠岩及各种高效保温材料。
  10.3改革传统外墙和屋面,因地制宜地推广保温性能好的围护结构,发展节能型墙体和屋面,重点推广外保温墙体,采用合理的窗墙比及建筑体型。大力推广节能型门窗、门窗密封条及热反射保温隔热窗帘等。提高建筑物保温、隔热和气密性能。
  10.4加强建筑节能标准化工作。加速制订各项建筑节能标准,逐步配套成为系列,其中包括室内热环境标准、能耗定额标准等基本标准,民用建筑采暖能耗检测、空调能耗等通用检测方法标准,空调制冷机房运行等管理标准以及新建采暖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已建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设计和各类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等标准。
  10.5优先采用节能型采暖、空调设备及采光照明系统。加强管道保温,改善供热(冷)系统的水力平衡,提高其运行效率和自动化程度,充分利用自然光,积极发展高效、长寿节能光源和灯具。
  10.6在建筑住宅的供热管网设计中,以按户收费为原则进行合理设计。对新建建筑逐步采用双管系统,要求在采暖系统中安装温控阀和热量计。综合利用供热(供冷)和民用热水管路。
  10.7加强建筑节能科学技术攻关,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
  10.8近期着重研究保温节能门窗、门窗密封技术、外保温墙体成套技术、内保温墙体的墙面防开裂以及热桥和结露处理技术、屋面高效保温防水隔热技术、用户可自行调节的按实耗热量计量的仪表及采暖系统、供热制冷系统运行调节及水力动态平衡技术、被动式太阳房和沼气应用等技术,组织节能建筑和节能住宅小区示范试点。
  10.9积极开展对现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加强用能的组织管理,改进运行维护,以降低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