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了几项重点任务。一是优化产业布局、规范园区发展。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依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优化石化产业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各化工园区发展定位,逐步完善化工园区产业升级与退出机制,优化调整化工园区布局。二是加快升级改造,大力发展绿色产品。依法依规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从基础设计至生产运营阶段全流程工艺、技术和装备不断升级进步,从源头上减少三废产生。围绕下游关系民生的重点领域,大力发展清洁油品、环保溶剂油、高效低毒农药、水溶性肥料和水性涂料等绿色石化产品及高性能化工新材料。三是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健全行业绿色标准。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突破一批绿色制备、末端治理、能量系统优化等技术。健全石化产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加快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标准制定与实施,适时将石化产业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
《指导意见》提出,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节能等相关政策法规,加强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排污总量控制,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推动落后和低效产能退出,为绿色产能创造更大市场空间。将严重违反产业政策和污染排放标准的企业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
《指导意见》提出,加大政策执行力度,严格贯彻落实《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确保产业布局科学合理。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对应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和关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配置,提升产业集中度和绿色发展水平。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行业绿色升级改造、绿色产品发展、技术创新平台、创新战略联盟、创新示范基地给予支持。加大对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的支持力度,在项目核准、土地审批等方面依法依规建立绿色通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企业绿色发展主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环保的红线意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加大“责任关怀”力度,形成产业发展与民生改善相得益彰、和谐共荣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