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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作为助力高质量发展】系列报道9 聚焦结构调整 坚持系统思维 全力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作者:办公室更新时间:2019-12-09 11:15:11浏览次数:18006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推进绿色发展”、“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等重大战略任务,凸显了党和国家对新时代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的重大政治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战略思想,深刻揭示了能源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成为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根本遵循和路径引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各项工作,娄勤俭书记在首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和2018年国际能源变革论坛致辞时指出,以能源的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江苏发展的重要战略取向。吴政隆省长强调,江苏是能源消费大省,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化思维,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截至今年三季度,江苏省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已达2875万千瓦,占全省发电总装机的21.7%,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指标均居全国前列。下一步,将聚焦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领域,加快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全力推动我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优化“供给侧”结构,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清洁能源是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娄勤俭书记强调,要抓住技术革命和能源变革带来的重大机遇,以绿色低碳为方向,积极扩大清洁能源发展利用。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针对江苏能源结构偏煤的特点,强化清洁能源替代作用,大力发展以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积极提升我省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加快江苏能源转型。在空间布局上,将实行陆海并重,集中规模化发展替代能力强的海上风电,大力度、多形式推动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在结构组成上,将结合用电负荷与资源禀赋错位分布特点,坚持集中式与分散式并重,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与因地制宜、分散化开发并举,推动可再生能源逐步成为能源存量替代主体和能源增量供应主体。在发展方式上,将统筹省内资源和省外资源,大力拓展近端省内可再生能源发电空间,积极利用远端区外可再生能源来电,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能源发展战略,加大省外抽水蓄能调峰支援力度,实现长三角地区能源互济互保、互联互通。 

  坚持“市场化”导向,持续优化能源发展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在华东地区率先组建江苏电力交易机构——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积极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深化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战略部署,坚持市场导向,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动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在电力市场改革的深入期,将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增量配电网试点同可再生能源消纳有效结合,积极拓展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空间,推进电改红利向可再生能源产业传导。在能源价格改革的关键期,将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示范,大力促进售电公司等主体多元化竞争,进一步提高用户侧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在辅助服务市场的建设期,将进一步完善辅助调峰、调频等电力市场品种,推动工商业用户参与用户侧需求侧响应,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充分调动各类资源尤其是储能等新型调峰资源参与调峰,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积聚“新技术”动能,不断提升产业支撑作用。娄勤俭书记指出,要重点推进能源科技创新,以能源的高质量发展推动江苏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围绕清洁能源发展重点领域,聚焦战略性前沿技术,推进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材料等领域的能源技术革命。一方面,巩固自身传统优势,坚持将科技创新驱动作为促进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发挥我省在智能电网装备、光伏发电系统、海上风电产业、储能系统集成的技术优势,不断提高新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新能源设备、建设和运行成本,以技术和效益拓展省内可再生能源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培育能源新兴业态,聚焦综合能源服务、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型能源架构和氢能、燃料电池等新能源产业,加强扶持引导,通过自主研发、引进吸收再创新等多种方式加快掌握新兴领域核心技术,提升我省能源装备领域关键技术水平。 

  扩大“全方位”开放,持续深化能源国际合作。娄勤俭书记指出,开展能源国际合作,是江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抢抓“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交汇点的重大政策机遇,充分利用省内省外、国内国外市场,全方位、深层次、多维度开展能源合作。聚焦技术、装备等重点领域,深化合作水平,促进大功率风电机组、低风速风电叶片、深水区漂浮式基础等核心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向产业链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强产能与工程服务方面的合作,结合中阿博览会、国际能源变革论坛等高端活动,支持省内优质新能源企业积极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因地制宜参与新能源项目投资和建设,推动省内先进技术和优势产品“走出去”。 

  能源是“工业的血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原料和基础产业,实现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以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为推动力的能源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切实担负起省委、省政府交付的职责使命,按照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总要求,科学谋划、主动作为,坚持把绿色低碳作为调整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的主攻方向,把推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要求,推动全省能源转型、结构优化,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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