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我委王汉春副主任,委党组成员、省能源局杭海局长参加省政府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围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的《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作了详细解读,王汉春副主任就我省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方面将开展哪些重点工作,杭海局长就如何统筹做好保障电力供应和优化煤电发展工作,分别回答媒体提问。
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最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今天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向大家解读这一文件,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政府王志忠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王汉春副主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高清副主任、省环境保护厅陈志鹏副厅长、省能源局杭海局长。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魏赟,受省政府徐莹副秘书长委托,主持本场新闻发布会。
首先,请省政府王志忠副秘书长发布新闻。
王志忠(省政府副秘书长):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充分关注和热情报道。当前,省委、省政府正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全面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建设自主可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就作出部署,省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起草制定我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的具体方案。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和全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推进会讨论通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已经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面,我就《实施意见》以及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关情况作简要发布。
一、我省近年来生产力布局调整的“三大突破”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省也处于新一轮发展的重要关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转型升级,可以概括为生产力布局调整“三大突破”:
一是重塑区域发展新格局。打破传统的苏南、苏中、苏北区域划分,实施以扬子江城市群为引擎,以沿海经济带、江淮生态经济区、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为支撑的“1+3”重点功能区战略,更大范围优化区域布局,深化区域产业协同、联动和融通发展。形象地比喻,就是扬子江城市群成为江苏高端产业发展的“金色名片”,江淮生态经济区成为江苏永续发展的“绿心地带”,沿海经济带成为江苏向海洋发展的“蓝色板块”,徐州成为淮海经济区的“CBD”,共同支撑起江苏发展的未来。
二是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江苏是全国制造业第一大省,制造业规模连续8年保持全国第一,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40%左右,制造业税收收入占比提高至46%,规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超过1万亿,居全国第一。但江苏制造业产业集聚度还不够高、领军企业不够多、品牌影响力不够强,“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比较明显。为破解这些矛盾和问题,推动我省制造业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培育“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工程机械、物联网、前沿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高端纺织、集成电路、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核心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新型显示”等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为总抓手,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政策链相互贯通,打造若干“拆不散、搬不走、压不垮”的产业“航空母舰”,建设制造强省、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我们正在对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逐一制定方案,下一步逐一细化实施。
三是着力推动科技与产业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江苏是科技大省,拥有167所大学,其中“双一流”大学15所,仅次于北京,列全国第二;有750多家各类研发机构,研发人员80万人,两院院士达100人,各类人才近1100万。但我省科技与产业“融合度”不够,也就是科教资源与产业发展契合度不够高,存在“两张皮”现象。如全省43个“双一流”建设学科,40%左右与省内产业发展没有直接技术关联;全国167个工学类一级重点学科中,我省仅17个,与江苏制造业大省地位不相匹配。8月2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暨科技创新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引领的意见》《关于促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培育产业链,加强科技孵化器、创客空间、示范基地、创业园区、创新型城市“五类”平台建设,打造科技转化平台“升级版”,推动科技与产业结合,促进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
二、我省《实施意见》坚持的工作要求
我省此次推动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重点是以“产业链条”调整布局,对工业企业的生产布局进行合理调整,优化产业区域空间组织和地理布局,推动全产业链深度协作,培育先进、绿色、安全、环保的产业集群。具体包括:
一是优化布局。在沿江地区严格限制并压减化工钢铁产能,鼓励在沿海具有环境容量、发展条件的地区建立高水平化工钢铁产业基地,推动产业定位更加清晰、区域分工更加合理,打造以“1+3”功能区经济为主要特征的产业空间布局。
二是不搞“梯度转移”。此次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和布局调整,充分考虑区域自然禀赋和比较优势,统筹考虑江海河湖资源条件,沿江地区重点是调绿、调轻、调优、调高,沿海产业重点是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和布局,实现合理分工、错位发展。这种调整是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和区域发展实际的战略调整,不是静态调整,更不是简单的“企业搬家”。
三是坚持全省“一盘棋”。《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沿海与沿江的安全环保标准,并且坚持全省“一个标准”。今后,无论是在产业布局调整过程中,还是项目落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全省所有地区实施安全环保“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不会出现沿江和沿海安全环保标准“双轨制”。
从长远看,产业布局调整能为区域、企业更好地腾出发展空间,打造更具优势、更加集中的产业发展集群,更好地服务保障民生。江苏是经济大省,同时又是资源小省,全省土地开发强度已达到20.99%,居全国各省(区)首位,全省人均耕地只有0.86亩,远低于全国1.51亩的人均水平。通过化工钢铁煤电行业的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既能够以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也能更好地释放苏南空间发展压力,降低对长江母亲河的环境污染风险,更好地造福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借此机会,我们吁请广大化工钢铁煤电行业的企业家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和胸怀在产业转型升级中把握机遇。江苏是我国近代民族工业的发祥地,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工业经济经历了由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过程,在全省发展大局中举足轻重。工业经济历来是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创业创新的主体力量、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和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是江苏的“立身之本”。尽管目前产业需要转型升级,但我省不少产业、产品仍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希望广大企业家焕发不畏艰难、锐意进取、百折不挠的精气神,放眼长远,奋力闯出发展新天地。要放眼全省、全国乃至全球,在更广阔的空间奋力开拓市场,把产品的品质提上去、品牌打出来。要持续创新,进一步加大创新投入,推进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企业文化创新,在转型升级中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
三、《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
省委、省政府对制订《实施意见》工作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相继召开一系列会议,作出安排部署,并分别带队对沿江产业开展调研,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
文件的起草过程:一是成立起草小组。由分管副省长牵头,省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厅、交通运输厅、安监局等部门参与,多次会商讨论,反复推敲研究,共同起草了《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二是多次征求意见。讨论稿形成后立即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修改完善后,《实施意见》于5月28日省委常委会议、5月2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5月30日提交全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推进会讨论,再次征求各地、各部门以及重点企业意见。三是认真吸收采纳。反馈意见收齐后,起草组连续召开会议,对58条意见做了逐一梳理和研究,其中采纳25条,未采纳33条。期间,又根据分管副省长要求,吸收了省钢铁协会对规范钢铁行业发展的相关建议。四是组织专家论证。为确保文件中《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符合实际、严密准确,6月23日,省主管部门赴部分重点企业进行调研和座谈,6月30日,专题召开由高校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参加的专家论证会,根据调研情况和专家意见再次作了修改完善。7月17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就文件重点内容进行研究。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正确把握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五大关系,紧扣“六个高质量”部署,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下大力气抓好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着力优化空间布局,着力促进技术升级,着力提高产业集聚度,推行更严更高的技术、能耗、环保、安全等标准,在“破”和“立”上下功夫,铁腕治污、优化生态,大力破除无效供给和低端落后产能,严守红线、补齐短板,积极扩大优质供给和新动能,统筹抓好规划引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机制保障等,扎实推进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加强区域统筹,下大力气整合分散产能,做大做强优质产能,综合运用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组合拳”,进一步推动关停落后产能、取缔违法违规产能和出清“僵尸企业”。到2020年,全省全面完成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今后3年关停环保不达标、安全隐患大的化工企业1000家,沿江危化品码头仓储企业数量只减不增,化工生产企业和液体化工码头入园率达到50%,关停所有不达标的化工园区;压减粗钢产能,总量控制在1.15亿吨以内,确保完成“十三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的1750万吨去产能任务;关停落后煤电机组200万千瓦以上,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3200万吨。
此外,还包括:多措并举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0年,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总量与2015年相比下降40%,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总量下降20%,煤电、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30%、50%、50%。
(三)化工方面。一是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坚持集约化、专业化、高端化,着力推动化工行业减总量、提质量、增品种、优结构。沿江地区重点实施压减、转移、改造、提升计划,沿海地区重点实施先进、高端、绿色化工规范发展计划,高标准引进“市场前景好、技术工艺水平较好、安全环保压力较小”的产业项目。其中,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鼓励距离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化工企业搬离1公里范围以外,或者搬离、进入合规园区。对距离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污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设、配套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以及利用暗管偷排、渗井、渗坑等方式排放污水的化工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搬离原址,进入合规园区,整顿改造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关闭。二是规范提升化工园区发展水平,对全省54家化工园区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化工园区退出机制,坚决取消不达标化工园区。三是加快退出低效产能,严格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坚决淘汰相对落后和过剩产能。四是优化调整危化品码头布局,推动危化品码头入园进区,建立危化品码头与化工园区联动发展机制,开展危化品码头整合工作,提高园区内危化品码头公共保障能力和规范管理水平。
(四)钢铁方面。一是加快构建沿江沿海协调发展新格局。结合全省“1+3”功能区发展定位,统筹谋划、稳步实施钢铁行业布局战略性调整,到2020年,初步形成沿江、沿海两个钢铁产业集聚区,做精做优若干个精品型特钢企业。二是大力推动分散弱小产能的整合。加快实施环太湖、沿运河等区域的相对落后冶炼产能退出和搬迁工作,花大力气整合徐州市分散弱小冶炼产能,初步测算,可退出400万吨左右钢铁产能,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三五”期间钢铁去产能任务做好准备。三是严格控制钢铁行业相关炼焦产能。深入推进“263”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炼焦行业整治,有效降低全省钢铁行业综合能耗水平。2018年底前,沿江地区和环太湖地区独立焦化企业全部关停,钢焦联合企业2020年底前实现全部外购焦(5000m3以上的特大型高炉炼钢企业可保留与之配套的2台7米以上焦炉)。推动徐州市整合本地区所有炼焦产能,实施关停、搬迁、改造、提升,保留2-3家综合性焦化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压减50%的减焦产能;其他地区独立炼焦企业2020年前全部退出。沿江地区和环太湖地区、徐州市压减的焦化产能由省政府统筹调配,坚持煤炭减量要求,用于沿海精品钢基地建设。
(五)煤电方面。统筹兼顾用电负荷、环境容量“两个因素”,加快推进燃煤清洁发电规划布局结构调整。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从严从紧新规划布局建设大型燃煤发电机组,支持通过容量和煤量等(减)量替代。同时,加快淘汰煤电行业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机组。到2020年,全省燃煤发电项目装机规模控制在8000万千瓦以内,燃煤发电装机占比由2017年的67.6%下降至58.5%,区外来电最大电力占全省全社会最大负荷的比重由2017年的23%提高至28.5%左右。
(六)环保、安全和产业提档升级方面。主要是《实施意见》第五、六、七三个部分,围绕更高标准强化环保措施,更严要求加强安全管理,更高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从这三个方面全面推动化工钢铁煤电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意见》附件3、4、5,就是对三大行业调整转型的具体措施。其中,更高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要特别重视发挥新一轮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化工、钢铁等行业“两化”深度融合,在产业布局由沿江向沿海科学有序转移过程中,同步实施生产模式由制造向智造的大改造,协同推进先进制造业体系的大升级。
(七)机制创新及政策保障。主要是《实施意见》第七、八两个部分,旨在推动加强领导、科学决策,完善工作体制机制。一是强化省级统筹,对化工钢铁煤电三大行业搭建省级产能指标交易平台,强化省级层面产业规划约束和产能管理。二是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加强产业对接与引导,建立“县与县”对口合作机制。三是全面落实市县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激发企业微观主体发展活力。同时,加强社会稳定、财政支持、金融支持,做好监督实施等工作。
五、《实施意见》下一步实施举措
8月7日,吴政隆省长主持召开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专题会,再次强调要以新思想新理念为指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进一步明确目标、聚焦重点、狠抓落实,不断优化布局,加快提档升级,推动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和高水平高质量发展,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把《实施意见》落地落细落实。8月30日,省政府再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落实吴政隆省长讲话要求,听取省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厅、交通运输厅、安监局等部门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方案。下一步,省各相关部门将根据自身职责,以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印发《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通知》,对文件各项任务排出方案、列出清单、明确时间,逐项抓好落实。我主要通报这些。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谢谢王秘书长。下面,各位记者朋友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所供职的媒体,也请说明要提问哪位负责人。
新华日报记者:我想请问陈厅长,在全省化工钢铁煤电三大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我们在环境准入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陈志鹏(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考虑区域自然禀赋和比较优势,调绿调轻调优调高沿江地区产业结构,高标准、高起点发展沿海临港产业,严守生态红线,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
第一,化工行业。一是沿江地区总体要求“退”。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和危化品码头、化工企业。鼓励距离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化工企业搬离。二是沿海地区总体要求“高”,沿海地区重点实施先进、高效、绿色化工项目,高标准引进“市场前景好、工艺技术水平高、安全环保先进”的产业项目;充分发挥沿海港口优势,建设连云港国家级现代化石化基地。三是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要求“升”。对已有化工园区,开展“141”环境治本工程,即构建一套更加严格的建设项目准入和污染物处置标准;提升污染物收集能力、污染物处置能力、能源清洁化利用以及环境监测监控四个能力;完善园区环境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如果考核不合格,实行区域限批,不上项目,直至取消化工定位。
第二,钢铁行业。总体来说,要求按照“去产能、优布局、提质量”的原则实施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在“去产能”方面。“十三五”期间全省要压减粗钢产能1750万吨。在“优布局”方面。我省现有粗钢产能70%以上分布在沿江和环太湖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过大。沿海地区土地资源较为丰富,具备建设钢铁基地的区位和交通优势,环境容量相对较大,可以适度承接部分钢铁产能。同时,沿海地区钢铁产业基地选址应合理避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沿海生态环境质量。在“提质量”方面。在沿海地区实施最严格的钢铁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采用国际最先进的工艺技术和生产装备,关停淘汰低端落后产能,提升产品档次,带动形成若干个精品型特钢企业。绝不让沿海成为新的落后产能集聚区。
第三,煤电行业。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要比2016年减少3200万吨。今后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从严从紧新规划布局建设大型燃煤发电机组,支持通过容量和煤量等(减)量替代,建设大型清洁高效煤电机组。全省禁燃区不再新建、扩建燃煤热电联产机组,重点对现有热电企业密集地区开展整合替代,逐步减少热电企业和热源数量。
经济日报记者:我想请问一下省经信委,在推进化工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有哪些具体安排和考虑?
高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全省经信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32号文件,着力从六个方面推动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沿江化工行业战略性转型。在沿江重点实施压减、转移、改造、提升计划,深化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向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和功能性化学品、新型化工节能环保等化工新兴产业转型,加快迈向价值链、创新链高端,形成产业集聚优势和特色品牌优势。
二是推进沿海化工行业战略性提升。重点建设先进、高效、绿色化工产业,建设一批市场前景好、工艺技术水平高、安全环保先进的重大化工产业项目,加快建设连云港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开展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专项整治,利用1年时间,强力推动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的安全、环保、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对园区内低端、低效企业进行关停整合,腾退空间,切实提升沿海化工园区规范发展水平。
三是全面实施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对全省化工园区逐个进行规范发展综合评价,评价良好的给予重点政策支持,引领产业集聚发展;评价合格的进一步优化提升;评价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化工园区定位。
四是持续深化“263”减化和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标准要求,推动落实低端产能有序退出,切实做到应关尽关。今年确保全省再关停750家以上化工企业,1—7月已完成568家。
五是严格行业准入。贯彻落实《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第一批)》,严把准入和淘汰两端,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
六是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着力提升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推动化工行业智能制造水平不断提升。
新华网记者:32号文件明确,科学调整优化煤电产业布局,加快淘汰煤电行业落后产能,持续推动煤电行业绿色发展。请问,将如何统筹做好保障电力供应和优化煤电发展这项工作?
杭海(省能源局局长):首先,电力保供是首要任务。总体考虑是总量与结构、省内与区外、电源与电网、集中与分布、化石能源与非化石能源的协调发展。电力建设坚持省内自建和区外引入并举原则,在积极扩大区外来电规模、提高区外来电比例的同时,严格控制煤电新增规模,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省内天然气发电和非化石能源发电来满足。
其次,区域布局实现有增有减。沿江地区,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努力做“减法”。苏南地区原则上不再布局燃煤背压机组,确需布局的,实施容量减量替代和煤炭等量替代。沿海和苏北地区,适度做“加法”。全省因电力平衡确需布局大型燃煤发电项目的,原则上仅布局在沿海地区。环境容量相对较大、煤炭运输较为便利的地区,在符合热电联产规划和落实煤炭等量替代的前提下,可适当规划布局燃煤背压热电项目。
第三,构建坚强智能电网保障电力供应。适应特高压来电和大容量电源输送要求,加强500千伏横向通道,形成覆盖全省的网格型“电力高速公路”。苏北地区着重增加500千伏变电站布点,增强网络结构,满足沿东陇海、沿海产业聚集区用电增长需求。苏中地区着重加强与特高压交直流站的电网联络。苏南地区着重优化500千伏电网结构,全面提升苏南电网负荷中心受电能力和供电安全水平。加快输电过江通道建设,2020年,过江通道输电能力达到1600万千瓦。
中国工业报记者:根据32号文件部署和要求,我省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方面,将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王汉春(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作为推动全省钢铁行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工作的主要牵头部门,我委将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战略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意见》中明确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采取切实措施,着力推动全省钢铁行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江苏钢铁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根据32号文件中明确的目标任务及要求,下一步,我委将全力推进“六个一”重点工作。
一是9月中旬前,编制印发一个可操作、能落地的《江苏省钢铁行业优化布局工作实施方案》,从执行层面进一步明确全省钢铁行业布局优化阶段性工作目标和进度节点安排,细化相关操作方法和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