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9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进度符合预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
(一)科学实施宏观调控,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加强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加强政策协调配合,强化预期管理,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主要宏观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9.1万亿元,增长6.1%,符合预期目标。城镇新增就业1352万人,年末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5.2%和3.6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2.9%。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外汇储备保持在3万亿美元以上。
↑图表: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图1)
二是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有力有效。以减税降费为重点,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民生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得到有力保障。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4万亿元,增长3.8%;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9万亿元,增长8.1%;财政赤字2.76万亿元,与预算持平。全年减税降费2.36万亿元。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稳健的货币政策松紧适度,逆周期调节效果持续显现,信贷结构不断优化,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进一步加大。年末广义货币(M2)余额增长8.7%,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增长10.7%。更大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援企稳岗力度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政策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总体保持稳定。
(二)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着力畅通供需循环。
一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粮食总产量连续第5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启动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实施大豆振兴计划。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基本划定。持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成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和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任务。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加快恢复生猪生产,进一步完善蔬菜产供储销体系。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棉花目标价格政策,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和重要农资储备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设施及冷链运输较快发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推进,累计创建107个现代农业产业园、210个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新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加快建立健全。
二是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出台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运用市场化、法治化办法又淘汰煤炭落后产能1亿吨左右,稳妥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推动重大石化项目建设。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工程,推动中国标准地铁A型车等一批国产首台(套)技术装备示范应用。
三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出台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传统服务行业改造升级等政策措施,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持共性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工业互联网等平台建设。
↑图表: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图2)
四是支持实体经济降成本力度加大。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6%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从10%降至9%,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已全部降至16%,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一年。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社会综合融资成本明显降低。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647亿元。进一步压减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收费并降低收费标准。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10%,全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846亿元。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降低企业购电成本约790亿元。降低成品油、天然气门站价格和跨省管道运输价格,减轻用户负担约650亿元。取消和降低铁路、港口、民用机场部分收费,减轻企业负担100多亿元。
五是消费惠民新增长点不断拓展。出台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等政策措施,加大对夜间消费的支持力度,鼓励汽车、家电、电子产品更新消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深入实施,农村地区快递网点超过3万个,乡镇覆盖率达96.6%。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40万亿元,增长8.0%。全国网上零售额达10.6万亿元,增长16.5%,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19.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0.7%。成功举办2019年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
↑图表: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专栏1)
六是重点领域有效投资合理扩大。发布实施《政府投资条例》,适当降低重点领域项目资本金比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机制,积极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补短板重点领域建设。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已累计开工144项。印发实施交通强国建设纲要。23个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稳步推进。川藏铁路前期工作扎实推进,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成投运,乌东德、白鹤滩等大型水电站加快建设。2019年底,铁路营业里程达13.9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3.5万公里,民用运输机场达235个,新增220千伏及以上电网里程3.4万公里,油气干线里程0.4万公里。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5.4%,其中民间投资增长4.7%;投资结构持续优化,高技术产业投资和社会领域投资分别增长17.3%和13.2%。
(三)全力抓重点补短板解难题,三大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精准脱贫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金融风险有效防控。
一是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强化产业、就业、消费等扶贫,集中力量攻坚“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累计支持733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累计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3.5万个、住房260余万套,可安置947万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提前一年基本完成“十三五”规划建设任务。加大后续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力度,定点帮扶等工作有力推进。全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109万,贫困县摘帽344个,贫困发生率降至0.6%。截至2019年底,97%现行标准的贫困人口实现脱贫,94%的贫困县实现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有力推进。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浓度下降2.4%,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74.9%。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15.3%,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启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县级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基本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消除近87%。坚定不移推进禁止洋垃圾入境,全国固体废物进口量减少40.4%。启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开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国家节水行动、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6%,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6.1%。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启动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4.1%。
三是金融等领域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企业债务风险处置稳妥推进,宏观杠杆率过快上升势头得到遏制。影子银行无序发展得到有效治理,部分高风险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精准拆弹”取得阶段性成果,互联网金融等涉众风险得到治理。金融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外汇市场和人民币汇率总体稳定。金融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
(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2.19%,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9.5%。
一是自主创新步伐加快。重大科技成果持续涌现,嫦娥四号成功在月球背面着陆,北斗三号全球系统核心星座部署全面完成,5G商用加速推出,长征五号遥三运载火箭成功发射,首艘国产航母“山东舰”正式列装。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深入实施,高能同步辐射光源等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工建设。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稳步推进,169项先行先试改革举措基本完成。北京、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顺利起步。北京怀柔、上海张江、安徽合肥等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全面加速,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谋划建设。
↑图表: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图3)
二是新动能加速培育。启动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统筹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实施一批“十三五”重大政务信息化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深入实施。
三是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持续增强。开展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和“绿色通道”改革试点。成功举办2019年全国双创活动周。截至2019年底,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2.5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15.1万家,分别增长约24%和15%。我国创新指数世界排名提升至第14位,企业数量日均净增1万户以上。
(五)落实落细重大战略,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推动乡村振兴和区域发展重大战略落地见效,着力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
一是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重大计划和重大行动启动实施。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业态不断涌现。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水电路等条件显著改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展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和乡村治理深入推进。
二是新型城镇化质量稳步提高。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政策措施印发实施。1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0.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4.38%。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人口集聚能力逐步提升,都市圈建设有序推进,特大镇设市取得突破,特色小镇发展进一步规范。
三是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加快构建。支持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力有序推进,雄安新区转入施工建设阶段。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成效显著。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划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印发实施,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启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启动编制。老少边贫等特殊类型地区加快振兴发展,对口支援有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
↑图表: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图4)
↑图表: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专栏2)
(六)全面推进市场化改革,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全面推进。
一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构建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在全国41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清单事项压减至131项。规范投资审批行为,投资审批“一网通办”水平不断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继续精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推行,“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加快制定,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和服务不断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服务网络覆盖全国。
二是混合所有制改革、产权保护、激发保护企业家精神等改革联动推进。第四批160户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启动实施。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取得重要突破,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有序开展。出台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图表: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专栏3)
三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落地。制定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意见。修订证券法,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构建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修订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多方式出让和市场供应体系更加健全。
四是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成立。全面放开石油天然气上游勘查开采准入。出台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和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稳步推进。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风电和光伏上网电价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交通运输价格改革有序推进。改制成立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全面推开。
↑图表: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专栏4)
(七)持续深化高水平开放,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加快构建。对外开放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全面推进,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加快培育。
一是共建“一带一路”扎实推进。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功举办。累计与138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中巴经济走廊等建设进展顺利。雅万高铁、中老铁路、瓜达尔港等重大项目取得积极进展,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投产通气。与法国、英国、日本等14个国家建立第三方市场合作机制。“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正式启动,“数字丝绸之路”“丝路电商”建设合作有序推进。中欧班列累计开行突破2万列,通达欧洲18个国家的57个城市,综合重箱率达94%。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印发实施。
二是外贸发展稳中提质。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实施。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成功举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取得重大进展。对欧盟、东盟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保持较快增长,集成电路等高附加值产品及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保持快速增长。新设24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扎实推进,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是利用外资水平持续提升。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出台实施。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分别缩减至40条、37条。放宽在华外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和业务范围限制,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完善企业外债备案登记管理,加强重点行业外债风险防范。全年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1381亿美元。
四是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设山东等6个自贸试验区,实现沿海省份全覆盖,并首次在沿边地区布局。向全国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49项制度创新成果,累计复制推广223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快推进。
五是境外投资平稳发展。实施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中国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稳步“走出去”,全年非金融类境外直接投资1106亿美元。人民币跨境融资渠道逐步拓宽,人民币国际化有序推进。
(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各项惠民举措落到实处。
一是稳就业促增收力度加大。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出台实施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意见。强化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全方位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拓展劳动者流动就业空间。全年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向115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552亿元,惠及职工7290万人;向126万人次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发放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20亿元,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逾1000亿元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超额完成补贴职业技能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持续加强。多措并举促进居民增收,努力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
二是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9.68亿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从3%提高到3.5%,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稳步提高。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更趋完善,医疗保障扶贫、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等工作扎实推进。通过工伤保险为194万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提供待遇保障。全年有461.2万失业人员领取到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平均每人每月1393元,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稳步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316万套,大中城市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培育。
三是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深入推进。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继续超过4%,对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50%,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目标顺利完成,分层分类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健康中国行动启动实施,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稳步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积极推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印发实施。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加强,规范托育机构设置和管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监管不断加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统筹推进。加大对全民健身中心等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冬奥会场馆建设有序推进。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印发实施。年末总人口达14.0005亿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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