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提出的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施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2015年循环化改造备选园区报送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并确定了初步名单。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结合专家评审情况,现将有关备选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6月1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或邮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经建司(来信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传真:010-6850559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编:100824
财政部经建司传真:010-6855287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邮编:100820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财政部经建司
2015年5月26日
附件
2015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备选名单
1.丽水经济开发区
2.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
3.陕西省铜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
4.新疆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
5.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
6.衡阳常宁水口山经济开发区
7.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8.新乡经济开发区
9.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10.鞍山经济开发区
11.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12.厦门市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
13.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4.上海青浦工业园区
15.宁波大榭开发区
16.上海临港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
17.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
18.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19.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坪山园区
20.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21.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22.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
23.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24.叶集经济开发区
25.内蒙古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