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关于加强重要区域自然生态保护、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增加生态用地、保护和扩大生态空间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和中国科学院在2008年印发的《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基础上,联合开展了修编工作,形成《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现予以发布。
附件: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
环境保护部
中科院
2015年11月13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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