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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运用信用手段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

作者:省生态环境厅更新时间:2020-03-04 13:27:36浏览次数:22523

近期,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积极运用信用手段,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发展。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因受疫情影响造成环保信用评价失分的企业,视情采取减免信用惩戒措施。企业对环境行为信息有异议的,可及时登录全省环保信用评价系统企业端申请复核,各级生态环境系统管理部门将及时处理反馈,切实保障企业权益。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失信行为豁免清单,对无主观故意、首次轻微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实施豁免措施,以督促整改、指导教育为主,免于罚款处罚,相关信息不作为环境失信信息进行管理,不实施信用惩戒。常州市、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市有关部门也分别出台政策,明确实施“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引导政策,鼓励违法失信企业登报致歉,对认真兑现承诺、积极配合整治、加大环保投入、提升管理水平的企业依法减轻经济处罚,鼓励金融机构对上述企业展期或续贷,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其他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也按省厅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企业信用管理等工作,帮助企业克服当前困难,稳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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