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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电力(燃煤发电企业)等三项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公告 2015年第9号

作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更新时间:2015-04-15 17:11:38浏览次数:221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

 

2015年 第9号

 

 

 

  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案),进一步形成统一、系统、规范的清洁生产技术支撑文件体系,指导和推动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我们整合修编了《电力(燃煤发电企业)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稀土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现予以发布,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第87号公告)、《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第24号公告),环保部发布的《清洁生产标准造纸工业(漂白碱法蔗渣浆生产工艺)》(HJ/T317-2006)、《清洁生产标准造纸工业(漂白化学浆烧碱法麦草浆生产工艺)》(HJ/T339-2007)、《清洁生产标准造纸工业(硫酸盐化学木浆生产工艺)》(HJ/T340-2008)、《清洁生产标准造纸工业(废纸制浆)》(HJ 468-2009)同时停止施行。

  附件:1.《电力(燃煤发电企业)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2.《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3.《稀土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 境 保 护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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