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推进力度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
今年以来,我委已转下达了四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对稳增长、促投资起到了积极的拉动作用。为确保投资取得实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正确把握投资方向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进度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784号)的要求,需加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推进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大投资推进力度的重要性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稳定投资是扩内需、调结构、稳增长的重要举措。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央投资的带动作用,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大力推进投资进度
各市发展改革委要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实施效果切实负起责任,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2年中央预算内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尽快实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下达完毕、新开工项目开工完毕,有地方配套资金的项目要切实保障配套资金落实,并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拨付完毕。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各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要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中央投资,严禁将中央投资用于偿还以往债务和拖欠款。对建设进度缓慢、工程建设管理不够规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各市发展改革委要立即着手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填写《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项目执行进度调查表》,于11月1日前报送我委(资环处)。自查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联系人:彭飞;电话:025-86637307;邮箱:sfgzhpeng@163.com。
附件: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项目执行进度调查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