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减办〔2019〕13号
关于印发2019年沿江化工行业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兴经济开发区、虹桥工业园,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2019年沿江化工行业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兴市减少落后化工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
2019年沿江化工行业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大战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根据《“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泰兴实施方案》(泰委办发〔2019〕28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围绕全市“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沿江化工行业整治专项行动,巩固化工企业“四个一批”行动成果,加快我市化工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化工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全市工业经济生态发展、跨域发展。全年计划淘汰关闭化工企业1家,整治重组1家,改造升级79家。
二、主要任务
1、抓好沿江已关停化工企业 “回头看”工作。严格按照泰州市“两断三清”(“两断”即断电、断水,“三清”即清原料、清产品、清设备)的要求,对2017-2018年已关停化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大力推进个别遗留化工企业的关停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同时着力抓好已关停、重组企业的营业执照变更或注销工作,有效防止化工企业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泰兴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泰兴经济开发区、虹桥工业园区)
2、推进化工企业关停工作。进一步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加快化工企业关停工作,督促百色化工制定关停和设备拆除方案,推进设备拆除工作,确保年内关停到位。(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泰兴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泰兴经济开发区)
3、推进化工企业整治重组工作。进一步加大化工企业重组工作力度,督促圣泰科合成化学制定重组方案和设备拆除方案,加快设备拆除进程,确保年内重组到位。(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泰兴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虹桥工业园区)
4、加快推进改造升级进程。会同市安监局、环保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等部门制定下发《全市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改造升级工作要点(2019-2020)》。4月底召开全市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推进会议,对全市化工企业改造升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引导化工企业推动技改投入,推进清洁生产,加大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和绿色工艺推广,倒逼企业强化能耗管理,淘汰落后高能耗工艺装置和用能设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泰兴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泰兴经济开发区、虹桥工业园区)
5、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三评级一评价”工作。制定出台《泰兴市化工生产企业“三评级一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全市化工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三个评级和围绕“产业发展、产出效益、争先创优、社会贡献、发展潜力” 等五方面开展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新一轮淘汰关闭和搬迁转移工作计划。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泰兴经济开发区、虹桥工业园区)
6、严把项目审批关。沿江一公里和区外一律不上新化工项目,长江干流岸线、清水通道、沿江一公里一律不设新改扩建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工作措施
1.落实属地责任。各有关园区要切实展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逐层逐级抓落实。制定落实本方案的具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加强对所属化工企业指导和服务,不断提升本地区化工行业转型发展水平。
2.强化协调配合。开展沿江化工行业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市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强管理,始终保持严管态势。其他部门要认真配合工作,及时通报信息,研究制定推进化工行业专项行动工作举措,为化工行业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创造条件。
3.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执行产业政策的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企业要建立健康、安全、环境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在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回收再利用等各个环节体现社会责任关怀,实施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4. 强化督查考核。各有关园区要严格按照泰州市化工企业“四个一批”工作验收标准,督促属地企业完善相关资料,做到“一企一档”。年底,市“减化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化工企业“四个一批”工作现场验收,考核结果作为市对园区绩效考核的重要资料。对年内化工行业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园区,市纪委监管部门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